在医疗事故中,导致78岁患者死亡的赔偿问题是大家很关心的。这里面的赔偿数额不是固定的,得看各种具体情况。赔偿项目有不少,像看病花的医疗费、耽误工作少赚的误工费、住院时的伙食补助费、请人照顾的陪护费、办丧事的丧葬费、需要供养的人的生活费,还有精神上受到伤害的抚慰金等。
先说医疗费,就是因为这次医疗事故,给患者治疗身体损伤花的钱,得有票据才行,不过原来的病治疗费用不算在内。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有固定工作,就按因为这事少拿的工资算;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当地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来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按照当地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出差吃饭补助的标准给。陪护费也是按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来算。
丧葬费按照当地规定的补助标准给。被扶养人生活费,得是死者生前一直在养,而且没劳动能力的人,按照他们户口或者住的地方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算。对于78岁这种75岁以上的,只算5年。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当地居民一年平均的生活费用算,要是患者去世了,最多赔6年。
具体赔多少钱,还和当地经济情况、医疗事故的严重程度有关。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跟医院商量赔偿的事儿。要是商量不下来,就可以申请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然后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