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书里要不要约定经济补偿,由夫妻双方自己商量决定,经济补偿不是离婚协议必须要有的内容。
2、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在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帮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了更多义务,那在离婚的时候,付出多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经济补偿,另一方应该给予补偿。补偿的具体办法先由双方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也就是说,要是一方在家庭里付出得多,付出方就可以在离婚协议里要求经济补偿。
3、要是一方有重大过错,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没有过错的那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双方也能在离婚协议里对这个进行约定。
4、要是夫妻双方商量后觉得不需要经济补偿,那也可以不在离婚协议里约定这方面内容。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就是有效的。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婚姻和财产的观念在不断变化,未来在离婚经济补偿方面可能会有更多元化的协商方式和标准,以更好地适应不同家庭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