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是法院发出来的书面文件,它要求被传唤的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去参加诉讼活动或者进行其他诉讼行为。要是不接传票,会有这些法律后果。
一方面,法院可以采用留置送达。简单来说,要是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不接收诉讼文书,送达的人能邀请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过来,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写清楚拒收的原因和日期,然后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直接把文书留在住所,用拍照、录像等办法记录送达过程,这样就算送达了。
另一方面,如果收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出庭,对于原告,法院会按照撤诉来处理;对于被告,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就是在一方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庭时,法院照样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这么一来,被告就可能没机会给自己辩护,合法权益也没法得到充分保障,最后可能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所以啊,收到法院传票后,一定要积极应对,按时去参加庭审,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