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本人通常是要到法院去的。因为离婚诉讼和身份关系相关,有着很强的人身属性,法院得听听夫妻双方心里真实的想法。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说法,就算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只要本人能表达自己的意思,就还是要出庭。要是真有特殊情况没办法出庭,那就必须给法院交一份书面意见。
这里说的“特殊情况”,一般是像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或者本人得了重大疾病,这些客观上导致没法出庭的情况。要是原告收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到庭,或者没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要是被告在这时提出反诉,法院还能缺席判决。而要是被告收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同样可以缺席判决。不过法院在进行缺席判决的时候会很谨慎,会尽量保障没到庭那一方的合法权益。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要起诉离婚,尽量亲自到法院出庭,好好表达自己的想法。要是真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一定要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并且提交书面意见,把自己的诉求和想法写清楚。不然的话,可能会面临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比如原告可能被按撤诉处理,被告可能会在缺席判决中处于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