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标注了还款日期,它的担保期限得看担保方式。
先说一般保证。要是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明确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但要是没约定或者约定得模模糊糊,保证期间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到了的那天开始算,往后数六个月。打个比方,借条里写好了还款日期是某个月的某一天,从这一天起的六个月就是一般保证的担保期限。在这六个月里,债权人得去法院起诉债务人或者申请仲裁,要是没这么做,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
再说说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一样,有约定就按约定,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保证期间同样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这六个月内,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一旦债权人在这个期间向保证人提出了承担责任的要求,保证期间就不再起作用了,接下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还有一种情况,保证合同里写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直到主债务的本金和利息都还清为止这类话,这种就算是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也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建议:债权人在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到了之后,要留意担保期限,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保证人在签订保证合同时,要明确保证期间,避免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