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婚姻有两种法定情形,撤销方式也不一样。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能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要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就从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受胁迫方得准备相关证据,像胁迫行为的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以此证明存在胁迫事实。之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启动撤销婚姻的诉讼程序。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没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另一方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要准备能证明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的证据,比如病历、诊断证明等,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之诉。
要注意,撤销婚姻的请求必须在法定的除斥期间内提出,不然法院不会支持。一旦婚姻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