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过程里,财产分配得依据不同情形来确定。先说说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的情况。要是其财产没办法还清全部债务,那些拿到执行依据的债权人,能在执行程序启动之后、被执行人财产执行完毕之前,申请参与分配。在分配的时候,先把执行费用给结清,接着是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像担保物权这类。优先受偿权人行使权利之后,普通债权就按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来受偿;要是所有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都没有担保物权,那就按照各债权比例来分。
再看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情况。当企业法人财产不够清偿全部债务时,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该企业法人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后,先把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给还了,接着依次是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要是破产财产不够还同一顺序的债务,那就按比例分配。
对于当事人来说,在执行分配中要及时留意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如果对分配方案有意见,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异议。要是其他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异议提出反对,异议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建议大家密切关注执行进展,保留好相关证据,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