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是有人被欺诈了,从他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被欺诈这件事开始算,有一年的时间可以去行使撤销权。这里的“一年”是除斥期间,啥意思呢,就是这一年不会因为一些情况暂停、重新计算或者延长。要是从这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那天开始算,过了五年当事人都没去行使撤销权,那这个撤销权就没了。
2、打个比方,甲被乙骗着签了合同。甲知道自己被骗以后,得在一年之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这个合同。要是甲一直都不知道自己被骗,从合同签了那天开始算,过了五年,就算后来发现自己被骗了,撤销权也没了。
3、得提醒一下,要行使撤销权,只能通过打官司或者仲裁的方式,当事人自己不能直接说合同不算数了。所以,被欺诈的一方发现自己被骗以后,得赶紧收集证据,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里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随着法律行业的发展,未来对于受欺诈方权益的保护可能会更加完善和便捷,比如在证据收集和程序简化方面或许会有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