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时即便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也可能判离,关键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列出了几种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像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还有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况。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或者法院判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都应准予离婚。
要是原告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哪怕被告不同意,法院也会认定感情破裂而判离。但要是原告拿不出有效证据,被告又坚决不同意,法院一般会觉得感情还有修复可能,一审大概率不会判离。
要是一审没判离也别着急,原告在规定时间到了之后可以再次起诉,这时法院判离的可能性会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