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责任免除指特定情形下,保证人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几种情形可免除保证责任。
若一般保证债权人没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没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就不用再担责。
要是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债务,除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外,保证人对未经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担责。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而债权人放弃或怠于行使权利,让该财产无法执行,保证人在其提供的可供执行财产价值范围内不再担责。
若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保证,保证人都不承担保证责任。
遇到保证责任相关问题,当事人要及时了解自身权利义务,收集好相关证据,若有争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