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违约金高于损失的情况里,举证责任是这样分配的。
要是违约方觉得违约金太高,想请求适当减少,那违约方就得对“违约金过高”这事儿承担举证责任。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可以事先说好,要是一方违约了,得根据违约情况给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约定因为违约造成损失的赔偿额怎么计算。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造成的损失高太多,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违约方一般要拿出证据,证明违约金数额和实际损失之间差距明显。比如说,提供合同履行成本、预期利益等方面的证据,以此表明违约金已经超出合理范围。
要是守约方觉得违约金设置得合理,那守约方就要对违约造成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守约方得证明因为对方违约,给自己带来了多少实际损失,这里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就拿买卖合同来说,守约方可以拿出货物差价、自己额外支出的费用等证据,来证明违约金并不高,是合理的补偿。
在违约金高于损失的纠纷中,违约方和守约方分别要对违约金过高和实际损失进行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