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在某些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可撤销。什么样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呢?第一,协议内容要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里面有逃避法定义务的条款,那这个协议就是无效的。第二,如果协议违背了公序良俗,像以离婚协议为幌子去达成非法目的,这样的协议也无效。第三,要是签协议的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别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为了转移财产假离婚,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这种协议同样无效。而且无效的离婚协议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可撤销的情况也有。要是一方用欺诈手段,让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了协议,比如隐瞒了重大财产情况,那这个协议就可以撤销。还有,如果一方或者第三人用胁迫手段,像威胁要伤害对方及其家人,迫使对方签了协议,这种也能撤销。
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要是因为重大误解签的协议,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能行使撤销权。要是当事人是受胁迫签的协议,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
要是发现离婚协议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协议无效或者撤销协议,最后由法院来依法审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