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民事诉讼里,要是一方担心对方偷偷转移、藏起或者卖掉车辆等财产,为了保证以后法院判决能顺利执行,向法院申请对车辆进行财产保全,这时候就得交保全费用。
2、财产保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就是还没起诉的时候,如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觉得情况很紧急,不马上申请保全,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会遭受难以挽回的损失,那他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的地方、被申请人住的地方或者对这个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的人得提供担保,要是不提供,法院就会裁定驳回申请。另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这是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如果因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让判决没办法执行,或者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失,法院根据对方的申请,就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3、保全费用是按照车辆价值来算的。按照相关规定,要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根本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交30元;财产数额超过1000元但在1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来交;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不过,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随着法律行业的发展,未来财产保全的程序可能会更加便捷高效,费用计算方式也可能会根据经济情况等因素做出调整,以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