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冷静期的30天内,如果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那可以拿着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还有《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去的时候得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且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归档。
要是冷静期过了之后的30天内,反悔的一方没有和另一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这种情况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时候,如果另一方还是坚持要离婚,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中有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让有关组织调解,也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要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也没用,法院就会准许离婚。要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有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就应当准许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