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里涉及财产分割的那些条款,对夫妻双方是有法律约束效力的。要是有一方对财产分割的结果反悔了,得看具体情况来处理。
2、要是夫妻双方还没去办理离婚登记,那这份离婚协议就还没正式生效。这时候要是有人后悔财产分割,双方可以再商量,重新弄一份财产分割方案出来。要是商量不拢,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偏向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来判。
3、要是双方已经办理完离婚登记,通常就得按照离婚协议来做。不过要是签订协议的时候存在欺诈、强迫之类的情况,那一方可以去法院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审理以后,要是没发现签协议的时候有欺诈、强迫等情况,就会驳回当事人的诉求;要是有这些情况,法院会同意撤销或者修改协议。这里要提醒一下,当事人得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能撤销的理由那天开始算,一年之内去行使这个撤销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