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时,申请财产保全得向法院交保全费。在我国,保全费的收取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具体金额和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有关。
要是不涉及财产,或者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没有财产争议,每件收30元保全费。财产数额超过1000元但不超10万元的,按1%的比例交。超过10万元,超过部分按0.5%交。不过,保全费最多交5000元。
给大家举两个例子。如果申请保全的财产是5000元,保全费就是5000×1%,即50元。如果保全财产是15万元,1000元到10万元部分的保全费是(100000-1000)×1%=990元,超过10万元部分是(150000-100000)×0.5%=250元,再加上基础收费30元,一共要交990+250+30=1270元。
通常,申请人要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先向法院交保全费,最后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确定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