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人自愿离婚,一般得等上一个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想自愿离婚的夫妻,得先签好书面离婚协议,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三十天内是离婚冷静期。这期间,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可以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撤回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相关材料归档。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是领证期。要是这期间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就相当于撤回离婚申请了。所以,想自愿离婚的夫妻,得先熬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再在之后三十天内,带上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领离婚证,不然离婚申请就白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