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判决不满意,可通过上诉改变结果。上诉要在法定上诉期限内进行,民事和行政案件判决的上诉期是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刑事案件判决上诉期是送达之日起十日。
上诉时,要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上诉状要包含当事人基本信息、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请求和理由等内容。
如果向原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原审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把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法院收到答辩状后,会将副本送达上诉人。之后,原审人民法院会把上诉状、答辩状,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后续流程和上述一样。
上诉是当事人重要的诉讼权利,但上诉要有合理合法的理由,并且要在规定时间内按法定程序进行,这样才能保障上诉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