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合同无处不在,《民法典》针对合同撤销权给出了规定,对不同情形的条件做了明确说明。
要是在签合同的时候出现重大误解,像对合同行为的性质、对方是谁、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还有数量等方面有错误认识,导致行为结果和自己原本的想法不一样,还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失,这就属于重大误解。这种情况下,实施该民事法律行为的人能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还有显失公平的情况,如果一方趁着对方处于困难状态或者缺乏判断能力,让合同在成立的时候就明显不公平,那么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若一方用欺诈手段,让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了合同,受欺诈的一方能请求撤销。要是第三人实施欺诈,对方也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欺诈行为,受欺诈方同样可以撤销合同。
另外,要是一方或者第三人用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意愿签了合同,受胁迫方也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不过,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一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没了。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行使,撤销权也会消灭。要是受胁迫,从胁迫行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没行使撤销权,同样会失去撤销权。而且从合同行为发生那天起五年内都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失。
法律建议:大家在签合同前要仔细看清各项条款,避免出现重大误解。如果发现合同存在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法律途径行使撤销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