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第三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确定工伤误工费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
从工伤保险这一块来讲,要是职工因为工伤得暂时停下工作去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以内,原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会变,由职工所在的单位每个月支付。通常停工留薪期不会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很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之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就不再发原来的待遇了,而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还需要继续治疗,还能接着享受工伤医疗方面的待遇。
从第三方侵权的角度看,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耽误工作的时间和收入情况来确定的。耽误工作的时间依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给出的证明来确定。要是受害人因为受伤致残一直没办法工作,误工时间可以算到定残的前一天。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他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算;要是受害人没办法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那就可以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类似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2、在实际情况中,工伤职工既能够要求工伤保险待遇里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也可以向第三方要求侵权赔偿里的误工费。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要防止工伤职工获得双重赔偿。未来,随着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对于工伤误工费的认定和处理规则可能会更加细化和明确,以更好地平衡各方权益,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