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盗窃犯罪的判定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出了明确的数额标准。一般来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对应《刑法》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也就是说,通常盗窃财物价值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了。
但要注意,这个标准不是绝对固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能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情况,在前面提到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不过得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所以不同地区的盗窃罪立案标准可能不一样。
还有一种情况,就算盗窃数额没达到前面说的标准,要是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这些情形,也会按照盗窃罪立案追诉。比如有人虽然每次偷的东西价值不高,但经常去偷,或者进入别人家里偷东西,那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