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1、按照伤情划分,1-6级的残疾军人在工作中都会有明显障碍,其就业都是明显的弱势群体。涨了多年的抚恤金,6级的抚恤金每个月也就一千多,现在市场的蔬菜都从几毛钱涨到了几块了,更别说房价了。如果国家有明文政策,让残疾军人工作得以稳定保障,抚恤金加上工资后的生活还真不错。可目前政策模糊的很,众多的1-6级残疾军人(普通士兵居多)大都是在企业,现在市场经济了,在健康人都安排不下的社会中,国家又没有明文政策保障其工作,很多残疾军人都已下岗,或者找不到工作。可能有些人会说。国家不是有规定“第三十三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这规定听起来不错,可细想一下就明白这个政策落实不了。规定好象很不错,让残疾军人跟单位工伤人员同等待遇。可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文规定,“伤残军人只有在旧伤复发时才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