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违约纠纷里,违约金调整是大家关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院在两种情况下会主动调整违约金。
一是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违约金主要是为了补偿损失,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比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高太多,就违背了公平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因素,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来衡量。一般违约金超过损失一定比例,就可能被认定过高,法院会依职权调整。
二是违约金过分低于损失。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明显不足以弥补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起不到补偿作用,法院也可能主动提高违约金数额,保障受损方权益。
不过,实践中通常是当事人提出调整请求后,法院才会审查并调整。但在某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没提请求,法院出于公平原则等考虑,也可能主动调整违约金。大家遇到这类问题,要多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