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一方通知解除合同,另一方不同意时,处理方式得先看解除合同的通知是否有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如果满足合同里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出现了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解除权的那一方通知对方,合同从通知送到对方手上的时候就解除了。像因为不可抗力没办法实现合同目的,或者一方拖着不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促后在合理时间内还是没履行,就属于这种情况。
2、要是解除通知是有效的,就算另一方不同意,也不影响合同解除的效力。要是另一方有意见,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确定解除合同的效力。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会查看解除权是不是真的存在,解除的程序合不合法等情况。
3、要是解除通知无效,也就是不满足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另一方又不同意解除,那合同就继续有效。要是通知解除的那一方非要不履行合同,可能就会构成违约,得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这些。
总体来说,一方通知解除合同而另一方不同意时,重点是看解除是否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条件。要是有争议,可以通过打官司或者仲裁的方式解决,让司法机关来判断合同要不要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