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有到外地起诉立案的需求,这到底行不行呢?其实是可以的,但得符合法律对管辖的规定。
管辖分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决定案件由哪一级法院受理,地域管辖则明确具体由哪个地方的法院管。通常,民事诉讼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不过也有例外。在合同纠纷里,当事人能通过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和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因侵权行为起诉,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含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专属管辖的案件有特定管辖法院,像不动产纠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纠纷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总之,只要外地的法院符合法律规定的管辖条件,原告就能在那立案;不符合管辖规定,法院就不会受理。要是对管辖问题拿不准,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