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实际的司法案件里,要是被告没有提出违约金过高的问题,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去调整违约金。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商量好,在一方违约的时候,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给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也能约定计算违约造成损失赔偿额的办法。要是被告没说违约金太高,还不请求法院适当降低,那就相当于被告认同了违约金的约定。这时候,法院会按照“不告不理”的原则,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想法,通常就会按照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来判决。
2、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违约金的数额明显太高,而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又特别小,法院考虑到公平和诚实信用,可能会主动进行审查和调整。不过这种情况很少见。法院主动调整得有充足的理由和依据,一般是违约金数额和实际损失差得太多,违背了基本的公平正义。
3、总的来说,被告不提出违约金过高的话,法院通常会按约定处理,但也存在基于公平原则主动调整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