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患病时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且就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双方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女方患病时,另一方要从道义和法律层面保障女方合理权益,比如财产分割时适当照顾女方,保障其后续治疗和生活。
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若无法协议离婚,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女方患病并非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判决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所以诉讼离婚中,患病方可以主张另一方提供经济帮助,数额和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