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对方全责认定后一般能做保全,这里说的保全通常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为保障生效判决能执行,或避免财产受损,对当事人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手段。
依据《民事诉讼法》,利害关系人若情况紧急,不马上申请保全将使合法权益受难以弥补的损害,可在起诉或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措施。
事故对方被认定全责后,要是怕对方转移财产,将来拿不到应得赔偿款,能考虑申请财产保全。但申请保全得提供担保,不提供的话,法院会驳回申请。
要是在诉前申请了保全,申请人必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规定时间内起诉或申请仲裁,不然法院会解除保全。另外,若申请有误,申请人要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遭受的损失。所以决定是否申请保全,要综合考虑对方履行能力和财产状况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