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公司时,对方不出庭要分不同情况处理。
要是公司作为被告,在民事诉讼里,法院给它发了传票传唤,它没正当理由就是不来开庭,或者开庭时没得到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法院就能进行缺席判决。啥是缺席判决呢?就是法院会根据原告拿出来的证据,还有原告说的情况来审理案子,然后作出判决。法院会靠现有的这些证据去认定事实。要是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的要求合理,那法院很可能就会判原告赢。举个例子,原告要求公司给货款,还拿出了合同、发货单这些证据,可公司不来答辩,那法院说不定就支持原告的请求了。
不过呢,有一种必须到庭的被告,像那些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或者是它不到庭就弄不清案情的。这种被告要是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没正当理由还是不来,法院可以采取拘传的办法,把人强制带来。但起诉公司的时候,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如果公司是原告,法院传票传唤它,它没正当理由不来开庭,或者没得到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撤诉来处理。要是被告这时候提出反诉了,那法院就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总的来说,公司不出庭也不耽误诉讼程序继续进行,法院会按照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保证司法程序正常走,保障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