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能分割的财产大多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结婚过日子期间得到的下面这些财产,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两人共同拥有:
工资、奖金还有劳务报酬。
搞生产、做经营、搞投资赚的钱。
知识产权方面的收益,也就是在婚姻期间,已经拿到手或者肯定能拿到手的财产收益。
继承来或者别人赠送的财产,不过要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写明只给一方,那就不算。
其他应该算共同财产的,像用个人财产投资赚的钱;男女实际拿到手或者应该拿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实际拿到手或者应该拿到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夫妻对于共同财产,都有一样的处理权利。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先由两人商量着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和没犯错一方利益的原则来判决。
3、要留意,一方结婚前就有的财产、一方因为身体受伤得到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明确只给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些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拿出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