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不少夫妻会对财产等事项进行约定。有人觉得口头承诺就行,但其实婚内协议仅靠口头承诺,一般是无效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对婚内财产和婚前财产做约定,得用书面形式。书面协议能把双方的权利义务写得明明白白,既能减少纠纷,日后万一有争议,也方便拿出来当证据。
口头承诺虽然也体现了夫妻双方的想法,可问题不少。因为没有书面记录,时间一长,双方很可能对承诺内容的记忆不一样,对条款理解也有分歧,根本没法确定具体说了啥。真要闹到法庭上,说有口头协议的一方很难拿出足够证据证明协议内容,法院也没办法查明事实、公正判决。
不过,如果有其他证据能给口头协议作支撑,像证人的证言、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这些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协议存在以及具体内容,并且协议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法院也有可能认定它有效。
所以,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婚内协议最好还是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