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彩礼和五金是否退还,要分情况来看。依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有下面几种情况。
要是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手续,给彩礼和五金的一方要求返还,法院会支持。这是因为没登记结婚,婚姻关系没成立,送彩礼和五金的目的没达成。
如果双方办了结婚登记,但实际上没一起生活,或者婚前给彩礼导致给的人生活困难,并且是以离婚为条件,给彩礼和五金的一方要求返还,法院同样会支持。这里说的“生活困难”,是指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没办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在实际处理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一些因素来判断返还比例。比如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没有生育子女、双方过错程度等。要是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还生育了子女,彩礼和五金可能就不用返还或者只返还一部分;要是共同生活时间短,又没生育子女,返还比例可能就比较高。
另外,如果彩礼和五金已经用在共同生活支出上了,像买生活用品、支付共同开销等,返还的时候会把这部分费用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