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行为是指有扶养义务的人,拒绝扶养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其法律后果因情节轻重而异。
民事方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遗弃的家庭成员可要求行为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离婚案中,若一方有遗弃行为,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遗弃行为还可能影响继承权,情节严重会丧失继承权,但行为人确有悔改且被继承人宽恕,或被列在遗嘱继承人中,可恢复。
刑事方面,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恶劣”通常指遗弃使被害人生活无着、流离失所,遗弃中打骂、虐待被害人,造成被害人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
若遭遇遗弃,民事上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支付费用、赔偿损失;刑事上,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让法律制裁遗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