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使用费是受诉讼时效规定约束的。按照《民法典》,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而著作权使用费属于民事权利,所以它也适用这个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受损,还有知道义务人是谁的时候开始算。要是在诉讼时效内,权利人没向义务人主张自己的权利,等诉讼时效过了,义务人就可以拿这个当理由,不履行义务。
但也有例外情况。就算诉讼时效过了,要是义务人同意履行,那他就不能再以诉讼时效已过为借口反悔;要是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了,也不能再要求返还。
在著作权侵权纠纷涉及著作权使用费时,如果侵权行为一直在持续,在侵权行为停止之前,权利人起诉让侵权人支付著作权使用费,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不过,从侵权行为停止那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三年才起诉,又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情况,权利人就可能会败诉。所以大家得留意诉讼时效,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