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违约责任,要从这几个方面考量。
有有效的合同是违约责任产生的前提。合同得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和生效要件,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
得存在违约行为,主要有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实际违约又分不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等。不履行就是完全不履行合同义务;迟延履行是没在约定时间履行;不适当履行是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等要求。
要考量违约方的过错。我国违约责任一般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即只要有违约行为,除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外,违约方就得承担违约责任,不用证明其主观有过错。不过在部分合同,如无偿合同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要证明违约方存在过错才承担责任。
要确定违约行为和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只有违约行为直接导致损害后果发生,违约方才对该损害后果担责。若损害后果由其他因素造成,和违约行为无因果关系,违约方就不对该损害负责。
若遇到合同违约问题,当事人要及时固定证据,如合同文本、交流记录、履行凭证等。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