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人在诉讼离婚之后,能不能执行其配偶的财产,得看具体情况。要是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算债务人离了婚,还是能够执行原配偶的财产。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夫妻一起签字,或者夫妻其中一方事后认可等,基于共同意愿产生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欠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一起偿还的责任。就算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对债务有了分担安排,那也只在夫妻之间有效,没办法对抗债主,债主还是能向原来的夫妻双方讨债。
2、要是债务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一般就不能执行其配偶的财产。个人债务常见的情况有,一方没经过另一方同意,就资助和自己没有抚养关系的亲戚朋友所欠的债;或者一方没经过对方同意,自己筹资去做买卖,赚的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里所欠的债等。如果确定是个人债务,执行财产时就只能动债务人自己的财产。
在实际操作中,判断债务到底是哪种性质很重要。债主如果说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法院会综合考虑债务是什么时候产生的、用来做什么了、夫妻双方有没有一起借钱的想法等因素来做判断。随着法律行业的发展,未来在判断债务性质时,可能会有更科学、更细致的标准和方法,以更好地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配偶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