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看的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要素,不是看你是否当场就医。伤情有显现期,普通人当时判断不出严重性很正常 。
关键两点你把握好:
让医生在病历里写清楚:"患者自述X月X日工作时受伤,疼痛1天后就诊"——把受伤时间和工作原因锁死在病历上
1年内必须申请人脸认定:自己去单位所在地人社局申请即可,单位不认的话,举证责任在单位头上,它拿不出证据就承担不利后果
单位如果拿"你当天没就医"搪塞,直接怼回去——这是法律上站不住的,多家法院明确说"不能以未及时就医为由否定工伤" 。
你跟我说两个事,我帮你判断胜算和下一步:
你这伤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弄的吧?具体怎么受的伤?
单位现在什么态度?是承认受伤但不肯办手续,还是完全否认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