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工程合伙纠纷管辖法院,得分不同情况。
要是纠纷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按照相关法律,这类纠纷得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也就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为啥呢?因为建设工程没办法移动,还对社会经济生活影响挺大,用专属管辖能方便法院审理和执行案子,也利于法院去实地勘查、调查取证。
要是不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这类专属管辖的事儿,只是一般的合伙合同纠纷,那就按照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则来。要是当事人在合同里合法约定了管辖法院,而且约定符合法律规定,比如约定的法院和争议有实际联系,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这些地方,那就由约定的法院来管这个案子。
要是当事人没约定管辖法院,那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被告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那经常居住地就视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得根据合同具体情况来判断,要是争议的是给钱的事儿,那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