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费用该由谁承担,得看具体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很多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里出。像治疗工伤的医疗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去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伤残辅助器具的费用、生活不能自理时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四级伤残职工每月的伤残津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还有劳动能力鉴定费,这些都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不过,有些费用还是得用人单位来掏。比如治疗工伤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每月的伤残津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是用人单位没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出了工伤事故,那所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都得由用人单位来支付。要是用人单位不肯支付,工伤保险基金会先把钱垫上,之后再向用人单位追讨。
这里有个常见误区,很多人以为只要认定了工伤,所有费用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其实不是这样,有些费用还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大家得清楚这些费用承担主体的区别,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