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要是拖欠工资,让劳动者解除了合同,劳动者能主张这些补偿。
先说经济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因为用人单位没及时足额给劳动者发工资,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算,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然后是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全部工资。要是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可单位逾期没付,单位就得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的标准,给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想主张这些补偿,能先跟单位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用这些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