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走私罪案件结案时间受很多因素影响,不同阶段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
在侦查阶段,通常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时间不能超过两个月。要是案情复杂,到时间还没办完案子,能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像交通特别不方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等四类案件,前面规定的时间到了还没侦查完,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再延长两个月。要是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按前面说的延长时间到了,还是没侦查完,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2、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起诉案件,要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天。要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要在十天内做出决定;要是可能被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决定时间可以延长到十五天。
3、到了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要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晚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还有一些特定情形的案件,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要是因为特殊情况还得延长,就得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走私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时间跨度很大,短的几个月,长的可能数年,具体得看每个案子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