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代位确权会不会对债务人的继承权产生效力,得看具体情况。简单讲,债权人代位确权是说,要是债务人偷懒,不积极去行使自己的债权或者跟债权有关的附带权利,影响到债权人到期能拿到钱的话,债权人就可以去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帮债务人向欠债的相对方要钱。而继承权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留下遗嘱的安排,能够得到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权利。
2、正常时候,债权人代位确权主要是针对债务人现在能用来还债的财产权利。要是确定权利的财产和债务人继承遗产这事儿没关系,那一般不会影响债务人的继承权。但要是债务人因为继承得到的权利已经变成了实实在在能到手的财产,可债务人又不好好去行使,让债权人的钱没法按时拿到,这时债权人通过打官司来确认权利,就可能会对这部分继承来的财产有影响。不过债权人行使这种代位的权利,不能超过自己到期能要回来的钱数,而且得走合法的法律诉讼程序。
3、要是债务人的继承权还没定下来,或者遗嘱有没有效有争议,又或者和其他继承人在权利上有纠纷,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想进行代位确权就更麻烦了。法院会综合考虑好多方面的因素来做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