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就是自然人立遗嘱,把自己的个人财产送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个人。要判断遗赠继承明确接受是否有效,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看。
先说说接受时间。受遗赠人知道自己被遗赠后,得在六十天内表明接受的态度,要是超过这个时间没表态,就会被当作放弃受遗赠。这六十天是“除斥期间”,意味着不能因为一些情况停下来、重新计算或者延长。
再就是接受方式得明确。受遗赠人可以写书面材料,把接受遗赠的想法告诉其他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等。这份书面材料得有受遗赠人的签名等能证明是其真实想法的东西。也能口头表达,但得有两个和此事没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证,这样能证明受遗赠人确实表示接受了。另外,实际去占有、管理、使用遗赠的财产,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算明确接受了遗赠。
最后,接受的主体得合适。必须是受遗赠人本人来作出接受的表示。要是受遗赠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就由其法定代理人代替作出接受表示,但法定代理人不能损害受遗赠人的利益。
只有接受遗赠在时间、方式和主体方面都符合法律要求,遗赠继承明确接受才会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