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生效的合同并非没有效力。它指的是已经成立,但因缺少生效要件,暂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合同成立后,未生效合同对当事人有一定拘束力。当事人要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为合同生效创造条件,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要是一方恶意阻碍合同生效条件成就,法律会把这种情况视为条件已成就,该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未生效合同和无效合同不一样。无效合同从一开始就不产生效力,而未生效合同的效力不确定,等生效要件具备了就会生效。比如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条件没成就时合同未生效,条件一成就,合同就有法律效力了。
在未生效期间,合同里约定的实体权利义务一般不产生履行效力。当事人不能要求对方履行主给付义务,但能要求对方履行促使合同生效的附随义务。要是因为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最终没生效,给对方造成损失,过错方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如果遇到未生效合同的情况,当事人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积极促使合同生效。若对方恶意阻碍,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是因对方过错导致合同未生效且有损失,可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