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想起诉那些欠钱不还还躲着不见的人,可以这么处理。
先说立案阶段,就算被告不知道去哪了,只要咱们能把被告的信息写清楚,像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这些,法院也还是会受理这个案子的。
到了送达阶段,如果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这些方法,都没办法把诉讼文书交到被告手里,法院就会用公告送达。从发公告那天开始,过一段时间就当作已经送达给被告了。而且公告送达之后,就算被告不出庭,也不影响法院接着审理案子。
再说审理阶段,要是法院给被告发了传票,被告没有合理的理由就是不出庭,或者没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走了,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和正常双方都出庭的判决,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法院会根据原告拿出来的证据还有说的话来审查案子,要是证据足够,能证明确实存在借贷关系还有借款事实,法院就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最后是执行阶段,如果被告不按照生效判决还钱,原告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力去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把财产冻结、划拨,也能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该还钱部分的财产。
所以说,对方躲着不见,也不影响咱们债权人通过法律来把钱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