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解散时,员工常关心能否拿到“N + 1”补偿。其实,这得分情况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解散意味着劳动合同终止,企业要给员工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也就是“N”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N + 1”里的“1”是代通知金。只有企业在特定情形下,没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才要多给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但企业解散不在需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定情形中。所以一般来说,小企业解散只需按“N”标准给经济补偿,不用给“N + 1”补偿。
但要是企业和员工在劳动合同里明确约定,企业解散时要支付“N + 1”补偿,那就得按合同来。所以,员工在遇到企业解散时,先看看合同约定,再确定能拿到的经济补偿。如果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