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诉讼跟打官司不是一回事。打官司一般指进入开庭审理等对抗性诉讼程序。
提起诉讼后有不同走向。要是原被告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就不用再进行后续开庭审理等打官司环节。和解可以是双方自行协商达成,也能在法院调解下实现。法院调解是常见的纠纷解决方式,对于有调解可能的案件,法院会主持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达成有效调解协议后,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它和判决书有同等效力,诉讼程序也就终结了。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和解或调解,案件会按法定程序推进。通常会经过立案、送达、开庭审理等阶段,这就进入了通常说的打官司流程。在庭审中,双方要举证、质证、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判决。
要是遇到纠纷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能和解或调解就尽量争取,这样省时省力。若无法达成,就要做好打官司的准备,积极收集证据,在庭审中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