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品转让之后,作者的署名权并不会消失。署名权是著作人身权的一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人身权和作者本人关系紧密,是不能转让、也不能被剥夺的。
2. 一般说的著作权转让,其实指的是著作财产权转让。像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这些权利,都能通过签订合同,转让给别人。而署名权就是能表明作者是谁,并且在作品上留下名字的权利。作者可以自己决定要不要在作品上署名,是用真名还是笔名等。
3. 就算作品的财产权全部都转给别人了,原来的作者还是对作品有署名权。就拿一幅绘画作品来说,作者把展览、复制等财产权利转让出去后,别人要是展览这幅画,还是得按照原来作者的署名方式来展示,不能不让原作者在作品上署名。
4. 由此可见,作品转让只和著作财产权有关,不会影响署名权等著作人身权,原作者的署名权一直都会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