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只起诉合伙人时,要根据合伙类型不同来处理。
要是普通合伙,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要负无限连带责任。就算原告只告了部分合伙人,这些被起诉的合伙人不能用没起诉其他合伙人为借口,拒绝承担责任。他们承担债务后,可以按照内部约定或者出资比例,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所以,被诉合伙人得积极去应诉,在打官司的时候,向法院讲清楚合伙的具体情况,像各个合伙人出了多少钱、经营状况如何等。
如果是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依然要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来承担责任。要是原告要求有限合伙人承担超出其责任范围的债务,有限合伙人可以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身份和出资状况,进行合理抗辩。
而且,作为被告的合伙人,要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要是原告证据不够,合伙人可以在答辩期内提交答辩意见进行反驳,在庭审时对原告的证据进行质证。要是觉得原告起诉不符合法律程序,还能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等程序方面的抗辩。另外,也可以考虑和原告商量,达成和解协议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