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添加有毒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重时还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先说说行政责任。要是在食品里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还能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如果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会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会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要是情节严重,会吊销许可证,公安机关还能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再讲讲刑事责任。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要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要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消费者若发现此类情况,要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